規定
收購舊家電需提供保修期
去年5月1日起,國家商務部《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開始施行,提出“舊家電保修期”一說,規定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應當在交易達成后,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或發票,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保修服務,交易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《辦法》還提到,經營者要查驗收購的舊電器電子產品質量、性能和主要部件的維修、翻新情況,以此作為定價依據,并將查驗結果和收購價記入產品檔案。經營者銷售產品時應向購買者出示產品檔案,不應刻意隱瞞主要部件維修、翻新等情況。
尤為引人關注的是,《辦法》要求經營者從個人手中收購時,應登記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;從企業收購時,應登記企業營業執照等內容。這意味著,收購舊家電需進行實名制登記。
走訪
實名登記商家很難落實
二手家電因為價格便宜很多,所以不乏購買者。新規實施以來,目前多數二手家電經營者都能提供3個月的保修期,有的甚至更長,不過,很多情況下換件等費用要由消費者承擔。此外,絕大多數商家仍然不會為消費者開具發票,而實名登記往往很難落實。
根源
買方和賣方對新規都不重視
采訪中記者了解到,對于舊家電經營方面的法律規定,多數二手家電回收商都表示“并不清楚”。很多消費者也表示,買二手家電就是圖個便宜,就算沒有保修期也沒有太大關系,更不會要求商家開發票。此外,很多市民告訴記者,如果賣個舊家電還要登記自己的姓名、身份證號碼等信息,他們覺得很沒安全感:“萬一造成隱私泄露,被不法分子利用怎么辦?”
說法
管理部門要加大執行力度
我國已進入家電報廢高峰期,未來家電產品更新換代數量十分龐大。業內人士表示,二手家電市場本身錯綜復雜,除了買賣雙方消費觀念和經營理念要改變,更需要相關管理部門加大執行力度,推動市場健康發展。